“京津乐道”参团提示
接送站:
我社为旅游者提供免费接站、送站服务;接送机服务费用需由客人自理。(如旅游者延期返程,需自行离京,我社不提供免费送站服务。)
接站标志: 接站人员举橙白双色“京津乐道”导游旗接站。
接站位置: 北京站和北京南站在出站口接站;北京西站高铁和动车在南二出口接站,其他车次在地下北二出口接团。乘坐飞机的旅游者请转乘民航大巴到市区,我社在指定民航大巴站接站。其中到达首都机场的旅游者在公主坟民航大巴站接站,到达南苑机场的旅游者在西单大巴站接站。请旅游者从指定出站口出站,以免造成漏接。老年旅游者或行动不便的旅游者,可提供站台接站服务。
酒店: “京津乐道”夕阳红产品安排商务酒店。旅游者入住酒店时,需自行支付酒店押金。北京大部分酒店不提供三人间或加床,如遇单人入住,需按提前抵达或延住的价格补房差。
用餐: 北京餐饮成本较高,如对餐饮标准有更高需求,建议选择“京津乐道”夕阳红纯玩班。因长城位于北京市延庆县,游览当天出发较早,部分酒店可能提供简单食品打包作为早餐。
门票: 报价已含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。标注“外观”或“车观”的项目均不入内参观,不含门票。旅游者放弃景点参观,可按团队折扣价退还门票费用;但部分需提前预约购票的景点,预约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的,费用不退。赠送景点或项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安排,费用不退。
旅游用车: 行程中使用车辆均为正规旅游车。
行程变更: 导游将严格执行行程安排,不擅自变更。如遇特殊情况影响行程,导游将在与旅游者协商一致的前提下,合理范围内适当调整行程。如因政府或景区原因导致景点临时关闭,将另行安排时间游览;如行程时间内确实无法再安排,按团队折扣价退还门票费用,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。
购物和自费: 根据《旅游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我社行程中原则上不安排指定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。如经旅游者要求或双方协商一致,安排行程外的自费或购物项目,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。请旅游者谨慎选择购物和自费项目,购物前请斟酌品质、价格等因素。
旅游保险: 我社已按国家相关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,如因旅行社责任产生损失,经保险公司核定后由保险公司赔偿。根据《旅游法》第六十一条规定,请组团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(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,对于70岁以上游客,保险公司一般不予承保)。
地接社信息: 根据《旅游法》第六十条规定,地接社为:环游天下国际旅行社(许可证号:L-BJ-01432)。
导游服务费: 根据《旅游法》第六十条规定,导游服务费已包含在总报价中。
旅游者解除合同: 根据《旅游法》第六十五条规定,旅游行程结束前,旅游者解除合同的,组团社在扣除必要费用后,将余款退还旅游者。
健康和安全:
根据《旅游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旅游者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,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。请组团社在旅游者报名时,对行程中可能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事项做出必要说明和明确警示,并主动询问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。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行程中引起的疾病发作和伤亡,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根据《旅游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,旅行社应当告知旅游者以下事项: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;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;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;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、法规和风俗习惯、宗教禁忌;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。
未成年人须有成年人作为监护人陪伴方可参团,监护人应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。
年满7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参团,请组团社与旅游者签订《健康证明》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。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请先咨询我社。
海滨游泳、骑马、乘坐缆车等旅游项目均属高风险项目,请旅游者根据自身身体情况慎重选择。参加以上项目时,须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,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不可抗力: 根据《旅游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(如恶劣天气、自然灾害、火车延误、交通堵塞等),影响旅游行程的,可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。已发生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;变更合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,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。
免责说明: 因下列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:战争、敌对行为、军事行为、武装冲突、骚乱、暴动、恐怖活动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及其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,以及旅游者自身的原因等。
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: 质量监督和投诉电话:010-67505505,手机:13311293721。如有质量问题,请及时拨打以上投诉电话。旅游者抵达北京后,我社将提供《服务质量调查表》,质量争议将以此表为主要依据。若旅游者未在调查表上反映质量问题,在北京旅行期间也未通过其他方式反映,将视为满意我社服务质量。
其他:
儿童价格: 儿童报价适用12周岁以下儿童,含旅游车费、半价正餐费(不含早餐)和导游服务费,其他费用自理。
费用结算: 因散客接待量较大,请各组团社务必提前汇款,款到接团。汇款后请及时传真或短信通知我社。
证件携带: 旅游者出发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,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需携带含有本人页的户口簿原件。因未携带有效证件造成无法登机、乘坐火车、不能入住酒店、购买门票等损失,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
文明旅游: 根据《旅游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请旅游者严格遵守《中国公民出国(境)旅游文明行为指南》和《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》,违反相关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旅游者承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