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行程特色
俄罗斯:游览莫斯科和圣彼得堡,参观克里姆林宫、冬宫、莫斯科地铁、夏宫花园等。
芬兰:游览赫尔辛基。
爱沙尼亚:游览塔林老城区(世界文化遗产)。
瑞典:游览斯德哥尔摩,参观市政厅(诺贝尔奖晚宴举办地)。
挪威:游览奥斯陆。
丹麦:游览哥本哈根、哥德堡。
安排五星级豪华游轮,含船上自助餐及娱乐设施。
全程三至四星级酒店,俄罗斯段安排四星级酒店。
第1天:深圳 → 香港 → 多哈(转机)
用餐:自理 | 住宿:飞机上
参考航班:QR817 香港—多哈 19:10–23:10(飞行约9小时,最终以实际出票为准)。
请于指定时间在深圳蛇口邮轮中心集合,乘坐快船(约30分钟)前往香港机场,由领队协助办理登机手续,搭乘国际航班飞往哥本哈根(经多哈转机)。
第2天:多哈 → 哥本哈根(丹麦)
用餐:中餐、晚餐 | 住宿:三至四星酒店
参考航班:QR161 多哈—哥本哈根 01:30–07:05(飞行约6小时35分,最终以实际出票为准)。
抵达后市区观光:【市政厅广场】及【安徒生铜像】(约15分钟);【美人鱼雕像】(约15分钟);【神农喷泉】(约15分钟);【大理石教堂】(约15分钟)。
第3天:哥本哈根 → 哥德堡(瑞典)(约317公里)
用餐:早餐、中餐、晚餐 | 住宿:三至四星酒店
游览【小博门码头】及老城区(约1小时)。
第4天:哥德堡 → 奥斯陆(挪威)(约295公里)
用餐:早餐、中餐、晚餐 | 住宿:三至四星酒店
游览【维尔兰雕刻公园】(约45分钟);【维京海盗船博物馆】(约1小时)。
第5天:奥斯陆 → 斯德哥尔摩(瑞典)(约530公里)
用餐:早餐、中餐、晚餐 | 住宿:三至四星酒店
乘车前往斯德哥尔摩,沿途欣赏北欧风光。
第6天:斯德哥尔摩 → 塔林(爱沙尼亚)
用餐:早餐、中餐、晚餐 | 住宿:两人游轮内舱
游览【瑞典皇宫广场】(约30分钟);【斯德哥尔摩市政厅】(约1小时,含讲解),其中蓝厅为诺贝尔奖晚宴举办地;【瓦沙战船博物馆】(约1小时)。傍晚乘豪华游轮前往塔林。
第7天:塔林 → 赫尔辛基(芬兰)
用餐:早餐、中餐、晚餐 | 住宿:三至四星酒店
游览【塔林古城】(1997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),沿途外观【东正教堂】、【托姆比亚城堡】、【市政厅】及钟楼。下午乘渡轮前往赫尔辛基。
第8天:赫尔辛基 → 圣彼得堡(俄罗斯)
用餐:早餐、中餐、晚餐 | 住宿:三至四星酒店
参考火车:15:00–19:36(车程约3小时36分,最终以实际出票为准)。
游览【芬兰国会大厦】(外观,约10分钟);【东正教主教堂】;【岩石教堂】(约30分钟);【西贝柳斯公园】(约20分钟)。下午乘坐火车前往圣彼得堡。
第9天:圣彼得堡 → 莫斯科(俄罗斯)
用餐:早餐、中餐、晚餐 | 住宿:四人包厢
参考火车:23:05–07:55+1(车程约8小时,最终以实际出票为准)。
参观【冬宫】(约1小时,逢周一闭馆);【夏宫花园】(约1小时)。晚餐后乘坐夜火车前往莫斯科。
第10天:莫斯科
用餐:早餐、中餐、晚餐 | 住宿:三至四星酒店
游览【麻雀山】及【莫斯科大学】(外观,约15分钟);【莫斯科地铁】(约15分钟);【胜利广场】(约10分钟);【凯旋门】(约15分钟);【古姆百货公司】自由活动(约2小时)。
温馨提示:为保障安全,不安排乘坐地铁。
第11天:莫斯科 → 多哈(转机)
用餐:早餐、中餐、晚餐 | 住宿:飞机上
参考航班:QR230 莫斯科—多哈 23:55–05:10+1(飞行约5小时15分,最终以实际出票为准)。
参观【红场】;【圣巴素大教堂】(外观,约10分钟);【克里姆林宫】(约1.5小时,逢周四闭馆)。后前往机场乘机返香港(经多哈转机)。
第12天:多哈 → 香港 → 深圳
用餐:自理 | 住宿:温馨的家
参考航班:QR816 多哈—香港 07:25–20:35(飞行约8小时10分,最终以实际出票为准)。
抵达香港机场后,乘船返回深圳口岸散团,护照交由导游办理回国返签确认。
温馨提示:领事馆可能要求面试销签,相关交通费用由游客自理,请回国后10天内保持联络畅通。
团费所含
国际往返机票、机场税。
欧洲标准三至四星级酒店(俄罗斯段为4星),标准双人间(1/2)。
中西式早餐(北欧段西式)、中式午晚餐(五菜一汤+水果,俄罗斯段八菜一汤;如遇退餐,按6欧元/人/餐标准)。
境外旅游大巴;圣彼得堡至莫斯科夜火车四人包厢;芬兰至俄罗斯单程火车。
斯德哥尔摩至塔林单程夜游轮;塔林至赫尔辛基单程渡轮。
全程专业中文导游。
基本景点大门票(含瓦沙战船博物馆、市政厅、维京船博物馆、冬宫、克里姆林宫、莫斯科地铁、岩石教堂),其余为外观或免费。
欧洲旅游意外保险(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更全面的旅游意外保险)。
团队签证费用。
深圳关口至香港机场往返交通。
团费不含
全程司机导游服务费120欧元/人。
旅途中飞机候机及转机期间的用餐。
因客观原因需要更换上述酒店所产生的房费差价。
出入境行李海关课税、搬运费、保管费及超重(件)行李托运费。
因交通延阻、罢工、天气、飞机故障、航班取消或更改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费用。
一切个人消费(如酒店内酒水、洗衣、上网、通讯等)。
护照费及签证相关费用(如未成年人公证、认证等)。
酒店单房差55欧元/人/晚(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;如需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,单房差另议);火车及邮轮单间差另议。
航空公司临时调整燃油附加费导致机票价格上升,需补交差价。
8岁以下(不含8岁)儿童不占床按成人价格减800元,占床按成人价格收费;8岁及以上须占床,儿童服务标准同成人(含早餐及门票)。
婴儿收费(2周岁以下):不提供机位、车位、餐位、床位及景点费用。
国泰线路价格仅适用于中国大陆护照,非中国大陆护照需加收附加费1000元/人。
欧洲当地官方导游讲解服务小费(如斯德哥尔摩市政厅等),EUR 1/人。